各相关社会组织:
根据《上海市民间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办法(试行)》和相关评估标准,经试点单位自评、专家组实地考评、评估委员会审定、媒体公示,现确定39家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等级如下:
一、5A级社会组织(7家)
1、上海市市政公路工程行业协会
2、上海杉达学院
3、上海市慈善基金会
4、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5、上海安达医院(浦东新区)
6、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街道民间组织服务中心
7、上海闵行区启英幼儿园
二、4A级社会组织(25家)
1、上海市信息服务业行业协会
2、上海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
3、上海人才中介行业协会
4、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
5、上海市生物医药行业协会
6、上海交电家电商业行业协会
7、上海慈善物资管理中心
8、上海市福利彩票服务中心
9、上海华夏社会发展研究院
10、上海闵行区华漕镇敬老院
11、上海市民办侨华中学(普陀区)
12、上海浦东新区浦兴敬老院
13、上海浦东阳光慈善救助服务社
14、上海浦东新区慈爱公益服务社
15、上海普陀区金海螺幼儿园
16、上海市普陀区曹杨新村街道民间组织服务中心
17、上海市闵行区民办第二精神病康复院
18、上海市闵行上锅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19、上海花季艺术进修学校(静安区)
20、上海市慈善教育培训中心(静安区)
21、上海市春申旅游进修学院(静安区)
22、上海市老年基金会
23、上海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
24、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5、上海复旦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三、3A级社会组织(7家)
1、上海市饲料行业协会
2、上海工业旅游促进中心
3、上海管理科学研究院
4、上海市工业合作经济研究所
5、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基金会
6、上海市拥军优属基金会
7、上海市甬协公益基金会
规范化建设评估等级是社会组织自身建设水平、专业服务能力和自律诚信度的重要标志。希望上述单位珍惜荣誉,在新的起点上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积极探索建立现代社会组织制度,进一步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希望本市广大社会组织,以上述单位为榜样,对照相关标准,自觉加强内部建设,不断提高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和综合竞争力,为本市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
二OO八年六月三十日
